我和她坐在鞦韆上。說起來我應該回去了。但這邊離校舍有點太遠,離派出所倒是很近。而我們剛從派出所裡頭出來。
「你有沒有想過我們也會有這一天?」 我坐在鞦韆上搖晃著。抓鐵鍊太緊手心就會有鐵的味道,我便分不清那是鏽,還是剛剛的血味。
「什麼?」她只是簡短地回。
一起滋事,一起鬥毆,一起去派出所做筆錄。有沒有青春狂想曲的感覺?
「不懂。」她伸直了腿,慢條斯理地蕩著,「但我知道堂堂高材生校外尋釁滋事鬧到警察那邊蠻好笑的。」
別說了。我已經休學了。我說。現在我不是生物系高材生晝間氏而是朋克樂隊吉他手燈燈燈燈。在外頭打架可太他媽朋克了。
嗯。尋釁滋事!這個公假期我與五月一同去時尚區酒吧口表演賺外快,她難得也拿了吉他。我們彈的是些七八十年代的外國朋克曲子,雖然聽上去很青春,但停下腳步看並給錢的都是些有年紀的人。彈到想要收尾的時候突然來了三個DQN,其中一個衝來往錢箱里撈了一大把紙鈔就跑了。我頓時怒火中燒,丟下琴追去拉住他的帽衫與他扭打成一團,另兩個也來做幫手,紙鈔撒了一地。
後來不知經歷了些什麼,回過神來就只有我全身酸痛地蹲在地上撿只剩一半的紙鈔,旁邊有兩個扭曲著臉倒在地上的加一個捂著鼻子落荒而逃的遠遠的背影。
「我從來沒說過你們搞的是朋克。」她立刻非常認真地望過來,眼神凌厲到我也不相信其實她喝了五罐科羅娜。
差不多。立花說是的。你看你們要我搞過幾個solo嗎?我一隻手數得清楚好吧。
「是啊。」 她竟然大方地承認了。而且毫無感情。
Leader,你這個無慈悲的旁白。我說。警察的訊問還在耳膜裡頭回響。那沒事了,人是我打的。五月坐得很端正,雙手放在膝蓋上,即便牛仔褲破了一個直徑有十公分的口子讓她整個膝蓋露在外面且膝蓋上還有一塊淤血,她說話還是慢慢的,帶著一種我認錯不代表我有錯的義正辭嚴的氣勢。
「小場面。」出了派出所,她淡然道,好像剛才不是在做筆錄而是在學校辦事處領新學生卡。她往警局外的自販機里投了幾個硬幣,出來又一瓶啤酒。
「我也想有你這種氣場。」我買了一罐橘子汽水,不是啤酒因為我今天喝的酒夠多了。我們坐在公園裡頭,坐到了沙坑旁的鞦韆架上。那個大象滑梯好像魔卡少女櫻里的那座。「教我!小瀧隊長。」
「等你覺得這是小場面的時候自然就會覺得了。」她只是說。
這是什麼沒完沒了的話啊。我說。
「當你有覺悟的時候。當你站在台上意識到你可以砸爛全世界至少先砸爛你自己的時候你就什麼都不怕了。此處無秩序主義和無未來主義總結為一句請盡早放棄為自己的行為買保險的念頭,所以我早就和無數人打過無數架了,只要不會死,就都是小場……」
謝謝小瀧老師。下課時間到了,我下次再來。
「哼,你這油嘴滑舌的傢伙。」她哼了一聲,雖然聽著像憋著笑。我揉著自己的臂彎和手腕,還有些隱痛。
「你比我還衝動。」她說,「我還沒動呢,你已經開始打了。」
確實。牽涉到錢的話,我就挺生氣的。雖然我本來也是練過空手道的人。
「我也練過。你這架勢一點也不像。」
真上頭了還管什麼踢打投鎖絞啊,肌肉記憶這種東西!沒有的。要不是我琴真的花很多錢買的我早就砸上去了。
「你看,你還缺省一點無未來主義。」
為了某種主義而透支自己的財產和人生不是很瘋狂的行為嗎?可惡,宗教徒啊。極端分子啊。我可不是極端分子。
五月不太高興地撇過頭去。
「這是鬥志。是理想,是青春熱情。再過十年你想青春還青春不了呢。」
為了青春熱情去幹會死的事也可以嗎?
「是。」
我不懂哎!
五月不管我的喊叫往後退了幾步並帶著鞦韆飛了起來。她必然是不想和我爭辯下去了,我知道,她是個天生的rock’n’roll star,即便看上去冷酷無情,活力卻遠比我更充沛,遠比擅長劇烈運動的立花更充沛。她的青春熱情是火嗎?她在我身旁晃來晃去。不是火,我想,她心中是茂盛的常青樹……瘋狂生長。即便被燒成焦枝,也能雙眼通紅地站起來。
而我不是!我搖晃著,看著五月蕩起的高度,也有點蠢蠢欲動。但是公園的鞦韆實在是太矮了,我總感覺會磕到我的腳後跟。
過一會,五月又停下了。她深呼吸了幾口,看來挺累的。
「我可以說話了嗎?」我說。
「你說你的。」
「這邊太矮了。為什麼你那邊比我高啊。」
「那我跟你換咯。」她從鞦韆上站起來。我坐在高一點的鞦韆上頭,晃了幾下,稍微有點高興。「小瀧老師,我好羨慕你哦!你的膽量你的條件你的超級理想主義。」
「人各有志。單純的人各有志。」
不不,大明星的小孩和我還是有些差距。你看我又慫又挫成績也不好,也不夠青春熱情,做不到嘛!我都不敢學立花打很多耳洞,回老家阿媽肯定會罵我。
「然後你就喝了很多酒,並尋釁滋事?」
別說了。你這麼一說搞得我好像以後都完了。
「嗯。所以我說是我做的。如果說是我做的那他們就會覺得毫不意外對吧?但是晝間燈。第一反應就是打架,你真蠻厲害的。這個厲害是褒義詞。」
別說了!——說點別的吧。都十二點半了,我們該回去了。我今晚回不去校舍了!
「那回我家。」五月點了根煙。她站起來,把推車的綁帶綁好。這些便攜設備都是她帶來的,音箱,電纜,備用電源。我自己都有些分不清楚。
你家哪裡?
「離這挺近。不然我也不會帶這麼多東西來。這上面還可以再裝一個你,我可以把你也推回去。」
這就算了。我跟她一路走回了她的家。啊。好疼哦!假使她借我淋浴間,我等下就能看見我身上多了多少抽象的血痕。她的家在市中心邊緣,包括一間小公寓與一個出租車庫。在門前她狠狠地抽乾了煙,與她打架的姿態一般凶猛。她開門,讓我在會客室坐坐,便推著器材去了車庫。而會客室牆上掛著相框,是幾張她父親演出的近照。她的父親,在二十年前名聲大噪的樂手,現在還在活動著。我看過那段影片,——他在台上抱起他七歲的女兒,好像猴子祭祀抱起了辛巴,如海面的觀眾歡呼著她的名字:五月。那是世界之巔,她早已去過的地方。那一夜她俯瞰著父親一手建起的帝國時,便已經燃起征服它的衝動了吧?
即便他離開了她的母親,即便他有了一段段新的感情。他依然為她鋪好了一切的路,她依然窮追不捨。
我拿出手機。……立花(打鼓的那位)在群聊里問我們的情況。謝邀,人在leader家,剛下手推車。我發出。
啊,你們真同居了啊?好快哦!她拱火。
沒到那個程度。只是實在回不去了……不過你說的沒錯,能回她的家的,我是第一個。
不錯哦!我可以繼續期待你們營業了。上次我跟蜜柑打賭你們能不能發展到合住的。另一位立花也開始說日常怪話。
?
五月發了一個問號。
她來了!蜜柑掩護我燈燈掩護我……
啊。那時leader在戴著耳機調音。沒聽到呢。
!
五月發了一個驚嘆號,——我覺得她好像在演繹維克多雨果。收完東西的她推開門進來,已經換了套衣服。
「我想到,我們並不是同類人。」我說。「所以我不知道我們能走到哪一步,不知道能到什麼時候,只知道你遲早會離開我。」
她看向我,確實我好像說出了很唐突的話。不過我看得出她不是為了反駁而看過來的。畢竟你看,我們其實都不是對方最重要的人。我對未來並沒有擔憂,因為我從沒希望我們能有未來。
「那大概得到實在繼續不了的時候。」她說。「比如我要離開這裡,離開你們的樂隊。但誰知道要到哪一天呢。」
你的父親能找到的機會實在太多了,或許再過不久你便可以直接去他的樂隊裡常駐。遲早的事。隊長!這是你的王道征途。
「確實。」她坐在我身旁,「早在你提出想和我一起的時候我便說了。我不會在這裡留太久。你們叫我隊長,其實真正的主人是立花,我只是過路停靠的火車。」
就算這樣我也願意和你一起。我說。
「為什麼?」
因為王者是孤獨的!人永遠需要另一個人陪著,或說有人陪著總是好的。就算你明天就走,今天我也是你唯一的那個人。
「真有趣。明知沒有未來卻依然全力以赴?」
是的。是不是稍微有點青春?
「很朋克。」她擰著嘴角,雖然表情略微扭曲,但肯定是很想笑出來的。五月,雖然她有顆豪邁的心,但有著過於克制的表現,連這一點也很像藏在民間的帝王。我一邊嘲笑著自己的胡思亂想,一邊在襲來的醉酒感中將臉埋進一個方枕沉沉睡去……醒來時她為我蓋上了毛毯,茶几上只有兩段煙頭與黑色磨砂的撥片。